# Cherry Studio 開源許可協議

```
                GNU AFFERO GENERAL PUBLIC LICENSE
                   第 3 版，2007年11月19日
```

版權所有 (C) 2007 Free Software Foundation, Inc. <https://fsf.org/> 任何人都可以複製同分發呢份許可證文件嘅逐字副本，但唔可以更改佢。

```
                        前言
```

GNU Affero General Public License 係一個俾軟件同其他類型作品用嘅自由、copyleft 許可證，特別設計嚟確保網絡伺服器軟件情況下同社群合作。

大多數軟件同其他實用作品嘅許可證都係用嚟剝奪你分享同修改作品嘅自由。相比之下，我哋嘅通用公共許可證旨在保證你有權分享同修改程式嘅所有版本——確保佢對所有用戶都仍然係自由軟件。

當我哋講自由軟件時，我哋講緊係自由，唔係價錢。我哋嘅通用公共許可證係用嚟確保你有自由去分發自由軟件嘅副本（如果你願意，亦可以收費），確保你收到原始碼或者喺你想要嘅時候攞到，確保你可以修改軟件或者將佢部分用喺新嘅自由程式入面，仲確保你知道自己可以做呢啲事。

使用我哋通用公共許可證嘅開發者，會透過兩個步驟保護你嘅權利：（1）對軟件聲明版權；（2）提供呢份許可證畀你，令你有法律上嘅許可去複製、分發同／或修改軟件。

捍衛所有用戶自由嘅一個附帶好處係：程式替代版本所作出嘅改進，如果被廣泛使用，其他開發者就可以加以採用。好多自由軟件開發者都因為因此而產生嘅合作感到鼓舞同受激勵。不過，喺伺服器上使用嘅軟件情況下，呢個結果未必會出現。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 允許製作修改版，並喺伺服器上畀公眾存取，而完全唔公開其原始碼。

GNU Affero General Public License 係專門設計嚟確保喺呢啲情況下，修改後嘅原始碼可以提供畀社群。佢要求網絡伺服器嘅營運者，將該伺服器上運行嘅修改版原始碼提供畀嗰個伺服器嘅用戶。因此，喺可公開存取嘅伺服器上公開使用修改版，就令公眾可以存取該修改版嘅原始碼。

一份較早嘅許可證，叫做 Affero General Public License，由 Affero 發佈，係為咗達到類似目標而設計。呢個係另一份許可證，唔係 Affero GPL 嘅某個版本，不過 Affero 已經發佈咗 Affero GPL 新版本，容許按呢份許可證重新授權。

以下係複製、分發同修改嘅準確條款同條件。

```
                   條款同條件
```

0\. 定義。

「呢份許可證」係指 GNU Affero General Public License 第 3 版。

「版權」亦指適用於其他類型作品嘅類似版權法律，例如半導體掩模。

「程式」係指任何根據呢份許可證授權、可受版權保護嘅作品。每個被授權人都以「你」嚟稱呼。「被授權人」同「接收者」可以係個人或者組織。

「修改」一件作品，係指以需要版權許可嘅方式複製或改編該作品全部或部分，但唔包括製作完全相同嘅副本。產生出嚟嘅作品叫做前述作品嘅「修改版」或者「基於」前述作品嘅作品。

「受涵蓋作品」係指未經修改嘅程式，或者基於該程式嘅作品。

「傳播」一件作品，係指對佢做任何事，以至如果冇許可，按適用版權法你會因侵權而直接或間接負責，除了喺電腦上執行佢或者修改私人副本之外。傳播包括複製、分發（有修改或冇修改都得）、向公眾提供，以及喺某啲國家仲包括其他活動。

「轉交」一件作品，係指任何一種可以令其他方製作或接收副本嘅傳播方式。單純透過電腦網絡同用戶互動，而冇轉移副本，唔算轉交。

互動式用戶介面喺符合以下情況下會顯示「適當法律聲明」：佢包含一個方便而且顯眼嘅功能，(1) 顯示適當嘅版權聲明；同埋 (2) 告訴用戶呢件作品冇保證（除非另有保證），被授權人可以根據呢份許可證轉交作品，以及點樣查看呢份許可證嘅副本。如果介面顯示用戶命令或選項列表，例如選單，列表中一個顯眼項目就符合呢項標準。

1. 原始碼。

一件作品嘅「原始碼」係指用嚟修改佢時最可取嘅形式。「目標碼」係指任何非原始碼形式嘅作品。

「標準介面」係指一種介面，佢要麼係由認可標準機構定義嘅正式標準，要麼喺為某種程式語言指定嘅介面情況下，係該語言開發者之間廣泛使用嘅介面。

可執行作品嘅「系統程式庫」包括除整件作品以外嘅任何內容，只要佢 (a) 包含喺某個主要組件嘅正常包裝形式入面，但唔係嗰個主要組件嘅一部分；而且 (b) 只係用嚟令作品可以同嗰個主要組件一齊使用，或者實現一個有公開原始碼實作嘅標準介面。喺呢個語境下，「主要組件」係指可執行作品運行所在嘅特定操作系統（如果有）的主要必要組件（例如核心、視窗系統等等），或者用嚟生成該作品嘅編譯器，或者用嚟運行佢嘅目標碼解譯器。

一件目標碼形式作品嘅「對應原始碼」係指生成、安裝同（對可執行作品而言）運行目標碼，以及修改作品所需嘅全部原始碼，包括控制呢啲活動嘅腳本。不過，佢唔包括作品嘅系統程式庫，或者喺執行呢啲活動時使用、但冇修改而且唔屬於作品嘅通用工具或者一般可取得嘅自由程式。例如，對應原始碼包括同作品源文件相關嘅介面定義文件，同埋該作品特別設計需要嘅共享程式庫同動態連結子程式嘅原始碼，例如呢啲子程式同作品其他部分之間有密切數據通訊或控制流程。

對應原始碼唔一定要包括用戶可以由對應原始碼其他部分自動重新生成嘅任何內容。

一件原始碼形式作品嘅對應原始碼，就係嗰件作品本身。

2. 基本許可。

根據呢份許可證授予嘅所有權利，均喺程式版權有效期內授出，只要符合所述條件就唔可撤銷。呢份許可證明確確認你有無限制執行未經修改程式嘅許可。執行受涵蓋作品所產生嘅輸出，只有喺輸出按其內容構成受涵蓋作品時，先受呢份許可證所涵蓋。呢份許可證承認你喺版權法下享有嘅合理使用或其他同等權利。

只要你嘅許可仍然有效，你可以製作、執行同傳播你冇轉交嘅受涵蓋作品，而唔受條件約束。你可以把受涵蓋作品轉交畀其他人，只係為咗佢哋專門幫你做修改，或者提供設施畀你執行呢啲作品，前提係你喺轉交你唔控制版權嘅所有材料時，遵守呢份許可證條款。嗰啲為你製作或執行受涵蓋作品嘅人，必須只係代表你、按照你嘅指示同控制去做，並且喺條款上禁止佢哋喺同你關係之外複製你受版權保護嘅材料。

喺任何其他情況下，只有符合以下所述條件先可以轉交。唔可以再授權；第 10 節已經令呢點冇需要。

3. 防止反規避法侵害用戶法律權利。

任何受涵蓋作品都唔應被視為根據任何適用法律所界定嘅有效技術措施一部分；呢類法律係履行 1996年12月20日採納嘅 WIPO 版權條約第 11 條義務，或者類似禁止或限制規避呢類措施嘅法律。

當你轉交受涵蓋作品時，就等於放棄任何法律權力，去禁止規避技術措施；前提係呢種規避係透過行使呢份許可證下、就該受涵蓋作品所享有嘅權利而實現。你亦聲明唔會有意圖去限制作品嘅運行或修改，作為對抗作品用戶，或第三方之法律權利（即禁止規避技術措施）嘅一種手段。

4. 轉交逐字副本。

你可以按你收到嘅樣子，喺任何媒介上轉交程式原始碼嘅逐字副本，前提係你要喺每份副本上清楚而適當地發佈適當嘅版權聲明；保留所有聲明，註明呢份許可證同按照第 7 節加入嘅任何非許可條款都適用於該程式碼；保留所有關於冇任何保證嘅聲明；同埋連同程式一齊俾每位接收者一份呢份許可證嘅副本。

你可以為你轉交嘅每份副本收取任何價錢或者唔收錢，而且你可以收費提供支援或者保證保護。

5. 轉交修改後嘅原始碼版本。

你可以按第 4 節條款，以原始碼形式轉交基於程式嘅作品，或者由程式修改而成嘅版本，前提係你同時符合以下所有條件：

```
a) 該作品必須顯眼地載有聲明，表示你已修改
佢，並提供相關日期。

b) 該作品必須顯眼地載有聲明，表示佢係
根據呢份許可證發佈，並受第
7 節加入嘅任何條件約束。呢項要求修改第 4 節中
「保留所有聲明完整」呢項要求。

c) 你必須將整件作品作為一個整體，根據呢份
許可證授權畀任何取得副本嘅人。呢份
許可證因此連同任何適用嘅第 7 節
附加條款，將適用於整件作品同其所有部分，
無論佢哋點樣包裝。呢份許可證唔會畀
你用任何其他方式授權呢件作品，但如果你另外已經收到
嗰種許可，亦唔會令嗰種許可失效。

d) 如果該作品有互動式用戶介面，每個都必須顯示
適當法律聲明；不過，如果程式有互動式
介面而冇顯示適當法律聲明，你嘅
作品就唔需要令佢哋顯示。
```

將受涵蓋作品同其他獨立而互相分開嘅作品合併成一個彙編，而嗰啲作品本質上唔係受涵蓋作品嘅延伸，亦冇同佢組合成更大程式，放喺儲存或分發媒介嘅一個卷冊上、或者其中，咁樣嘅合併叫做「集合」；前提係，該合併同其所產生嘅版權唔會被用嚟限制彙編用戶嘅存取權或者法律權利，超出個別作品所允許嘅範圍。將受涵蓋作品納入集合，唔會令呢份許可證適用於集合嘅其他部分。

6. 轉交非原始碼形式。

你可以按第 4 同第 5 節條款，以目標碼形式轉交受涵蓋作品，前提係你亦要按呢份許可證條款，以以下其中一種方式轉交機器可讀嘅對應原始碼：

```
a) 將目標碼轉交喺一件實體產品入面，或者作為一件實體產品一部分
（包括實體分發媒介），並附上
固定喺耐用實體媒介上嘅對應原始碼，
而該媒介慣常用於軟件交換。

b) 將目標碼轉交喺一件實體產品入面，或者作為一件實體產品一部分
（包括實體分發媒介），並附上一份
書面要約，有效期至少三年，並且只要你仍然為該產品
型號提供備件或者客戶支援，呢份要約就一直有效，向任何持有該目標碼嘅人提供以下其中一項：
（1）一份該產品內所有受呢份許可證涵蓋嘅軟件之
對應原始碼副本，放喺
耐用實體媒介上，
該媒介慣常用於軟件交換，價格唔
會高過你實際以實體方式履行呢次
原始碼轉交所需嘅合理成本；或者（2）可以
免費喺網絡伺服器上存取該對應原始碼副本。

c) 以個別副本形式轉交目標碼，並附上一份
提供對應原始碼嘅書面要約副本。呢個
替代方式只可以偶爾同非商業地使用，而且
只限於你係根據第 6b 小節所述，連同該要約一齊收到該目標碼，
先可以。

d) 透過指定地點提供存取權嚟轉交目標碼（免費或者收費都得），並且透過同一地點，以同樣方式免費提供對應原始碼嘅等同存取權，唔可以另收費。你唔需要要求接收者同目標碼一齊複製對應原始碼。如果用嚟複製目標碼嘅地方係網絡伺服器，對應原始碼可以喺另一部伺服器上（由你或者第三方運作），只要佢支援等同嘅複製設施，而你喺目標碼旁邊保留清楚指示，寫明喺邊度可以搵到對應原始碼。無論邊部伺服器承載對應原始碼，你仍然有責任確保佢喺滿足呢啲要求所需嘅期間內一直可用。
e) 使用點對點傳輸方式轉交目標碼，前提係你通知其他對等節點，話目標碼同對應
原始碼喺邊度向公眾免費提供，
而且係根據第 6d 小節。
目標碼工作中可分離嘅一部分，如果其原始碼以系統程式庫身份被排除喺對應原始碼之外，喺轉交目標碼作品時，唔需要包含該部分。
「用戶產品」係指以下其中一種：(1) 「消費品」，即通常用作個人、家庭或者家居用途嘅任何有形個人物品；或者 (2) 設計或銷售作為住宅一部分嘅任何物品。判斷某產品係咪消費品時，有疑問嘅情況應該以受涵蓋為準。對於某個特定用戶收到嘅某件產品，「通常使用」係指該類產品嘅典型或常見用途，而唔理該特定用戶嘅身份，或者該特定用戶實際上點樣使用、或者預期／應該點樣使用該產品。只要某產品嘅商業、工業或非消費用途唔係唯一重要用途，該產品仍然算係消費品。
用戶產品嘅「安裝資訊」係指任何方法、程序、授權金鑰，或者由修改後嘅對應原始碼製作而成、並喺該用戶產品內安裝同執行受涵蓋作品修改版所需嘅其他資訊。呢啲資訊必須足以確保修改後嘅目標碼持續運作，唔會純粹因為做咗修改而喺任何情況下被阻止或者干擾。
如果你根據本節，喺用戶產品入面、連同用戶產品，或者專門為喺用戶產品中使用而轉交目標碼作品，而該轉交係交易一部分，當中用戶產品嘅擁有權同使用權係永久或者按固定期限轉移畀接收者（無論交易點樣表述），咁根據本節轉交嘅對應原始碼就必須附上安裝資訊。不過，如果你或者任何第三方都冇能力喺用戶產品上安裝修改後嘅目標碼，呢項要求就唔適用（例如，作品已安裝喺 ROM 入面）。
提供安裝資訊嘅要求，不包括繼續為由接收者修改或安裝嘅作品，或者為已經被修改或安裝嘅用戶產品，持續提供支援服務、保證或者更新嘅要求。當修改本身實質上並且不利地影響網絡運作，或者違反跨網絡通訊規則同協議時，可以拒絕提供網絡存取。
按本節轉交嘅對應原始碼同所提供嘅安裝資訊，必須採用公開文檔化嘅格式（而且有公開可用嘅原始碼實作），並且解壓、閱讀或者複製時唔可以要求任何特別密碼或金鑰。
附加條款。
「附加許可」係指透過對本許可證一項或多項條件作出例外，而補充本許可證條款嘅條文。適用於整個程式嘅附加許可，喺適用法律下有效嘅範圍內，應視為已包含喺本許可證內。如果附加許可只適用於程式部分內容，該部分可以根據該等許可單獨使用，但整個程式仍然受本許可證約束，而唔理附加許可。

當你轉交受涵蓋作品副本時，你可以自行選擇移除該副本或其任何部分入面嘅任何附加許可。（附加許可可以寫明喺某啲情況下，當你修改作品時必須自行移除。）你可以將你加入受涵蓋作品嘅材料，加上附加許可，前提係你對該材料擁有或者可以授出適當版權許可。
儘管本許可證有任何其他條文，就你加入受涵蓋作品嘅材料而言，只要你獲該材料嘅版權持有人授權，你可以用以下條款補充本許可證：
a) 聲明不承擔保證或以其他方式限制責任，方式與本
許可證第 15 同 16 節嘅條款唔同；或者
```

b) 要求保留該材料或包含佢嘅作品所顯示嘅適當法律

聲明入面，指定嘅合理法律聲明或作者署名；或者

c) 禁止歪曲該材料嘅來源，或者

要求該材料嘅修改版以合理方式標明同原版不同；或者

d) 限制使用授權人或

作者姓名作宣傳用途；或者

7. e) 拒絕授予關於某啲

商號、商標或服務標誌使用嘅商標法權利；或者

f) 要求任何將該材料（或其修改版）

轉交並以合約方式向接收者承擔責任嘅人，

```
就合約中直接施加於
該等授權人同作者嘅任何責任作出賠償。

其他所有非許可性附加條款都視為第 10 節所指嘅「進一步限制」。如果你收到嘅程式，或者其任何部分，載有聲明話佢受本許可證管轄，並附有一項進一步限制，你可以移除嗰項條款。如果一份許可證文件包含進一步限制，但容許根據本許可證重新授權或轉交，你可以將受該文件條款管轄嘅材料加入受涵蓋作品，只要該進一步限制喺呢種重新授權或轉交後唔再繼續有效。
如果你按本節向受涵蓋作品加入條款，你必須喺相關源文件入面，放入適用於該等文件嘅附加條款聲明，或者放入一項通知，指出可以喺邊度搵到適用條款。
附加條款，無論係許可性定非許可性，都可以以獨立書寫嘅許可證形式陳述，或者以例外形式陳述；以上要求兩種情況都適用。

終止。
除非本許可證明確規定，否則你唔可以傳播或者修改受涵蓋作品。任何其他傳播或修改嘅嘗試都屬無效，並會自動終止你喺本許可證下嘅權利（包括第 11 節第三段授出嘅任何專利許可）。
不過，如果你停止所有違反本許可證嘅行為，咁你從某個版權持有人嗰度取得嘅許可就會恢復有效：(a) 暫時性恢復，除非同直到該版權持有人明確而最終終止你嘅許可；同埋 (b) 永久恢復，如果該版權持有人喺停止違反之後 60 日內，冇以某種合理方式通知你有關違規。

此外，如果該版權持有人以某種合理方式通知你有關違規，呢係你第一次收到該版權持有人就本許可證（針對任何作品）發出嘅違規通知，而且你喺收到通知後 30 日內已經糾正違規，咁你從該版權持有人嗰度取得嘅許可就會永久恢復。
本節下你權利嘅終止，唔會終止已根據本許可證從你呢度收到副本或權利嘅各方之許可。如果你嘅權利已被終止而又未永久恢復，你就無資格根據第 10 節就相同材料獲得新許可。

收到副本毋須接受。
你唔需要為咗接收或執行程式副本而接受本許可證。僅僅因為使用點對點傳輸去接收副本而產生嘅附帶傳播，同樣唔需要接受。不過，除咗本許可證之外，冇任何東西授權你傳播或修改任何受涵蓋作品。如果你唔接受本許可證，呢啲行為就構成版權侵權。因此，透過修改或傳播受涵蓋作品，你即表示你接受本許可證而進行呢啲行為。

下游接收者自動獲得授權。
每次你轉交受涵蓋作品時，接收者都會自動從原授權人嗰度取得一份許可，受本許可證約束，去執行、修改同傳播該作品。你唔需要負責強制第三方遵守本許可證。
「實體交易」係指轉移某個組織嘅控制權，或者其幾乎全部資產，或者將某個組織拆分，或者組織合併嘅交易。如果受涵蓋作品嘅傳播係源於實體交易，該交易中每一位接收到作品副本嘅當事方，都會同時取得其前手喺上一段所擁有或可授出嘅所有該作品許可，以及（如果前手持有或者經合理努力可以取得）從前手取得該作品對應原始碼嘅權利。
你唔可以對本許可證授出或確認嘅權利施加任何進一步限制。例如，你唔可以就行使本許可證授出嘅權利收取許可費、版稅或其他費用，亦唔可以提出訴訟（包括訴訟中嘅反申索或反訴）聲稱因製作、使用、出售、提供出售或進口程式或其任何部分而侵犯任何專利 দাব দাব？ Actually translate accurate.
專利。
```

「貢獻者」係指授權根據本許可證使用程式或基於該程式嘅作品嘅版權持有人。咁樣授權嘅作品叫做貢獻者嘅「貢獻者版本」。

貢獻者嘅「基本專利請求」係指由貢獻者擁有或控制嘅所有專利請求，無論係已經取得定將來取得，只要任何按本許可證容許嘅方式去製作、使用或出售其貢獻者版本都會侵犯到，但唔包括僅僅因進一步修改貢獻者版本而先會侵犯嘅請求。就呢個定義而言，「控制」包括按符合本許可證要求嘅方式授出專利再授權嘅權利。

每位貢獻者都根據其基本專利請求，授予你一份非專屬、全球、免版稅嘅專利許可，讓你可以製作、使用、出售、提供出售、進口，以及以其他方式運行、修改同傳播其貢獻者版本嘅內容。

8. 以下三段中，「專利許可」係任何明示嘅協議或承諾，無論點樣命名，只要係唔執行某項專利（例如明示允許實施某專利，或者承諾唔就專利侵權提告）。向某一方「授出」呢類專利許可，就係同該方作出唔執行某項專利嘅協議或承諾。

如果你轉交受涵蓋作品，而係明知依賴某份專利許可，而該作品嘅對應原始碼喺公眾可用嘅網絡伺服器或其他容易存取嘅方式下，冇任何人可以免費按本許可證條款複製，咁你就必須：(1) 令對應原始碼變成可供咁樣取得；或者 (2) 安排令自己喪失呢份專利許可就呢件特定作品所帶來嘅利益；或者 (3) 按符合本許可證要求嘅方式，將該專利許可延伸至下游接收者。「明知依賴」係指你實際知道，如果冇嗰份專利許可，你喺某個國家轉交受涵蓋作品，或者你接收者喺某個國家使用受涵蓋作品，會侵犯該國一項或多項你有理由相信有效、而且可辨識嘅專利。

如果根據或聯同單一交易或安排，你轉交，或者透過促成轉交而傳播受涵蓋作品，並向部分接收受涵蓋作品嘅當事方授出專利許可，准許佢哋使用、傳播、修改或轉交某個特定副本嘅受涵蓋作品，咁你授出嘅專利許可就會自動延伸到所有受涵蓋作品接收者同基於佢嘅作品。

如果一份專利許可唔包括喺其涵蓋範圍內、禁止行使，或者以唔行使本許可證明確授出嘅一項或多項權利為條件，咁呢份專利許可就屬於「歧視性」。如果你係同一個以分發軟件為業務嘅第三方有安排，而你按你轉交作品嘅活動程度向該第三方付款，並且該第三方向任何會從你嗰度接收受涵蓋作品嘅一方，授出歧視性專利許可：(a) 就你轉交嘅受涵蓋作品副本（或者由該等副本製作嘅副本）有關；或者 (b) 主要為且就包含受涵蓋作品嘅特定產品或彙編而言，除非你喺 2007年3月28日之前已經簽訂該安排，或者該專利許可已經授出。

呢份許可證入面冇任何內容，應被解釋為排除或限制你根據適用專利法本來可能享有嘅任何默示許可或其他抗辯。

9. 唔可棄置他人自由。

如果有條件施加喺你身上（無論係由法院命令、協議或者其他方式），而且同本許可證條件相矛盾，呢啲條件唔會令你免除本許可證嘅義務。如果你無法轉交受涵蓋作品，以便同時滿足你喺本許可證同任何其他相關義務下嘅責任，咁你實際上就唔可以轉交佢。例如，如果你同意某啲條款，令你必須就你轉交程式畀其他人再轉交時收取版稅，咁你要同時滿足該等條款同本許可證，唯一方法就係完全唔轉交程式。

10. 遠端網絡互動；同 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 一齊使用。

儘管本許可證有任何其他條文，如果你修改程式，你嘅修改版必須顯眼地向所有透過電腦網絡同佢遠端互動嘅用戶（如果你嘅版本支援呢種互動）提供機會，透過標準或慣常用於協助軟件複製嘅方式，由網絡伺服器免費取得你版本嘅對應原始碼。呢份對應原始碼必須包括以下一段所納入嘅、屬於 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 第 3 版涵蓋嘅任何作品嘅對應原始碼。

儘管本許可證有任何其他條文，你有權將任何受涵蓋作品同 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 第 3 版授權嘅作品連結或合併成一個整合作品，並轉交產生嘅作品。呢份許可證嘅條款會繼續適用於受涵蓋作品嗰部分，但同其合併嘅作品仍然受 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 第 3 版管轄。

呢份許可證嘅修訂版本。

11. Free Software Foundation 可以不時發佈 GNU Affero General Public License 嘅修訂版同／或新版本。呢啲新版本喺精神上會同現行版本相似，但喺細節上可能會有差異，用嚟處理新問題或關注點。

每個版本都會有一個可辨識嘅版本號。如果程式指定某個編號版本嘅 GNU Affero General Public License「或者任何更後版本」適用於佢，你可以選擇遵守該編號版本或者 Free Software Foundation 發佈嘅任何更後版本嘅條款同條件。如果程式冇指定 GNU Affero General Public License 嘅版本號，你可以選擇 Free Software Foundation 曾經發佈過嘅任何版本。

如果程式指定某個代理人可以決定將來可以使用邊啲 GNU Affero General Public License 版本，咁該代理人對某一版本嘅公開接受聲明，就會永久授權你為程式選擇嗰個版本。

較後版本嘅許可證可能會畀你額外或者唔同嘅許可。不過，你選擇跟隨較後版本，唔會令任何作者或版權持有人承擔額外義務。

保證聲明。

在適用法律允許嘅範圍內，程式冇任何保證。除非以書面另有說明，版權持有人同／或其他各方係按「現狀」提供程式，唔提供任何種類嘅保證，無論係明示定默示，包括但不限於適銷性同特定用途適用性嘅默示保證。程式質量同性能方面嘅全部風險由你承擔。如果程式證明有缺陷，你要承擔所有必要維修、修理或者更正嘅費用。

責任限制。

在任何情況下，除非適用法律要求或者以書面同意，任何版權持有人，或者任何其他按上文許可而修改同／或轉交程式嘅一方，都唔會就損害向你承擔責任，包括任何因使用或者無法使用程式而引致嘅一般、特別、偶然或後果性損害（包括但不限於數據丟失、數據變得唔準確、你或者第三方蒙受損失、或者程式無法同其他程式運作），即使該版權持有人或其他一方已被告知呢類損害有可能發生都一樣。

第 15 同第 16 節嘅解釋。

12. 如果上文提供嘅保證聲明同責任限制，按其條款喺本地法律下無法生效，審理法院應適用最接近「完全放棄與程式有關嘅所有民事責任」嘅本地法律，除非一份保證或責任承擔同程式副本一齊提供，並作為收費回報。

條款同條件完。

13. 點樣將呢啲條款套用到你嘅新程式

如果你開發一個新程式，而且你希望佢盡可能對公眾有用，達成呢個目標嘅最好方法，就係將佢做成自由軟件，令每個人都可以根據呢啲條款重新分發同修改。

要咁做，請將以下聲明附加喺程式上。最穩妥嘅做法係將佢哋附加喺每個原始檔案嘅開頭，以最有效方式聲明保證免責；而且每個檔案都應該至少有一行「copyright」同一個指向完整聲明所在位置嘅提示。

14. <一行寫出程式名稱，同簡短說明佢做咩。>

版權所有 (C) <年份>  <作者姓名>

呢個程式係自由軟件：你可以根據 GNU Affero General Public License 嘅條款重新分發同／或修改

佢，條款由

Free Software Foundation 發佈，可以係第 3 版許可證，或者

15. （按你選擇）任何較後版本。

呢個程式係希望佢有用先分發，

16. 但唔提供任何保證；甚至唔包括

適銷性或者特定用途適用性嘅默示保證。詳情請參閱

17. GNU Affero General Public License。

你應該已經同呢個程式一齊收到一份 GNU Affero General Public License 副本。

```
                 如果冇，請參閱 <https://www.gnu.org/licenses/>。

        另外，亦請加入點樣透過電子郵件同紙本郵件聯絡你嘅資料。
```

如果你嘅軟件可以透過電腦網絡同用戶遠端互動，你亦應該確保佢提供一個方法俾用戶攞到原始碼。例如，如果你嘅程式係一個網頁應用程式，佢嘅介面可以顯示一個「Source」連結，令用戶前往程式碼檔案庫。有好多方法可以提供原始碼，而唔同方案對唔同程式會更合適；具體要求請參閱第 13 節。

如果有需要，你亦應該請你嘅僱主（如果你做程式員）或者學校簽署一份適用於呢個程式嘅「copyright disclaimer」。有關呢點，以及點樣套用同遵守 GNU AGPL，請參閱

```
https://www.gnu.org/licenses/
This program is free software: you can redistribute it and/or modify

it under the terms of the GNU Affero General Public License as published by
the Free Software Foundation, either version 3 of the License, or
(at your option) any later version.
This program is distributed in the hope that it will be useful,

but WITHOUT ANY WARRANTY; without even the implied warranty of
MERCHANTABILITY or FITNESS FOR A PARTICULAR PURPOSE.  See the
GNU Affero General Public License for more details.
You should have received a copy of the GNU Affero General Public License

along with this program.  If not, see <https://www.gnu.org/licenses/>.
Also add information on how to contact you by electronic and paper mail.
```

If your software can interact with users remotely through a computer network, you should also make sure that it provides a way for users to get its source. For example, if your program is a web application, its interface could display a "Source" link that leads users to an archive of the code. There are many ways you could offer source, and different solutions will be better for different programs; see section 13 for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You should also get your employer (if you work as a programmer) or school, if any, to sign a "copyright disclaimer" for the program, if necessary. For more information on this, and how to apply and follow the GNU AGPL, see

<https://www.gnu.org/licenses/> <https://www.gnu.org/licen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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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gent Instructions: Querying This Documentation

If you need additional information that is not directly available in this page, you can query the documentation dynamically by asking a question.

Perform an HTTP GET request on the current page URL with the `ask` query parameter:

```
GET https://docs.cherry-ai.com/docs/zhong-wen-fan-ti/contact-us/questions/cherrystudio-xu-ke-xie-yi.md?ask=<question>
```

The question should be specific, self-contained, and written in natural langu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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