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rry Studio 開源許可協議
GNU AFFERO 通用公共許可證
第3版,2007年11月19日版權 (C) 2007 自由軟件基金會(Free Software Foundation, Inc.) https://fsf.org/ 任何人都可以複製同分發呢份許可文件嘅逐字副本,但唔可以更改佢。
前言GNU Affero 通用公共許可證係一個自由、copyleft 嘅軟件及其他作品許可證,專為確保喺網絡伺服器軟件情況下與社區合作而設計。
大多數軟件同其他實用作品嘅許可證係用嚟奪走你分享同改變作品嘅自由。相比之下,我哋嘅通用公共許可證旨在保障你分享同改變程式所有版本嘅自由——確保佢對所有用戶都保持自由軟件。
當我哋講自由軟件時,我哋講緊係自由,而唔係價格。我哋嘅通用公共許可證旨在確保你有權發佈自由軟件嘅副本(如果你願意可以對佢收費)、你可以獲得源代碼或喺想要時獲取、你可以修改軟件或將佢部分用喺新嘅自由程式入面,以及你知道你可以做呢啲嘢。
使用我哋通用公共許可證嘅開發者透過兩個步驟保護你嘅權利:(1) 對軟件主張版權,及 (2) 向你提供呢份許可,畀你法律上嘅許可去複製、分發同/或修改該軟件。
捍衛所有用戶自由嘅另一個好處係:如果程式嘅替代版本做咗改進,而且獲得廣泛使用,嗰啲改進就會可畀其他開發者整合。好多自由軟件嘅開發者因為呢種合作而得到鼓舞。不過,喺用於網絡伺服器嘅軟件情況下,呢個結果可能唔會發生。GNU 通用公共許可證允許製作一個修改版本並喺伺服器上讓公眾存取,而唔需要向公眾釋出其源代碼。
GNU Affero 通用公共許可證專門設計嚟確保喺呢啲情況下,修改後嘅源代碼會變成可提供畀社區。佢要求網絡伺服器嘅運營者向該伺服器嘅用戶提供運行緊嘅修改版本嘅源代碼。因此,喺公開可存取嘅伺服器上公開使用一個修改版本,就等於畀公眾存取該修改版本嘅源代碼。
一個較舊嘅許可證,叫 Affero 通用公共許可證,由 Affero 發佈,係為達成類似目的而設。呢個係一個唔同嘅許可證,唔係 Affero GPL 嘅一個版本,但 Affero 已經發佈咗一個新版本嘅 Affero GPL,容許按呢個許可證重授權。
關於複製、分發同修改嘅精確條款同條件如下。
條款同條件0. 定義。
「本許可證」係指 GNU Affero 通用公共許可證第3版。
「版權」亦包括適用於其他類型作品(例如半導體掩模)嘅類似版權法。
「本程式」係指任何在本許可證下被授權嘅受版權保護作品。每個被授權人稱為「你」。「被授權人」同「接收者」可以係個人或組織。
「修改」作品係指以需版權許可嘅方式複製或改編全部或部分作品,唔包括製作完全相同嘅複本。所得嘅作品稱為早前作品嘅「修改版本」或基於早前作品嘅作品。
「受覆蓋作品」係指未經修改嘅程式或基於該程式嘅作品其中之一。
「傳播」作品係指對作品做任何在無許可情況下,根據適用嘅版權法會令你對侵權承擔直接或間接責任嘅行為,但唔包括喺電腦上執行佢或修改私有副本。傳播包括複製、分發(有或無修改)、向公眾提供,以及喺某啲國家仲包括其他活動。
「讓渡」作品係指任何令其他方可以製作或接收副本嘅一種傳播形式。僅僅通過電腦網絡與用戶互動,而冇轉移副本,唔算係讓渡。
一個互動式用戶介面顯示「適當法律通知」,係指佢包含一個方便且顯眼嘅功能,(1) 顯示一個適當嘅版權聲明,及 (2) 告知用戶該作品冇保證(除非有提供保證嘅範圍),被授權人可以根據本許可證讓渡該作品,並且點樣查看本許可證嘅副本。如果介面呈現用戶命令或選項嘅清單,例如選單,清單中一項顯眼嘅項目就符合呢個標準。
源代碼。
作品嘅「源代碼」係指為修改該作品而首選嘅形式。「目標代碼」係指作品任何非源代碼形式。
「標準介面」係指一個介面,該介面要麼係經認可標準機構定義嘅官方標準,要麼喺為特定編程語言指定嘅介面情況下,係嗰種語言嘅開發者廣泛使用嘅介面。
可執行作品嘅「系統函式庫」包括除整體作品之外嘅任何嘢,(a) 係包裝一個主要組件(Major Component)嘅正常形式中被包含,但又唔係該主要組件嘅一部分,且 (b) 只係用嚟令該作品可以同該主要組件一齊使用,或用嚟實現一個有公開源代碼實現可用嘅標準介面。喺呢個語境中,「主要組件」係指該可執行作品運行所在嘅特定操作系統(如果有)嘅一個重要核心組件(例如內核、視窗系統等等)、或用嚟生成該作品嘅編譯器、或用嚟執行佢嘅目標代碼直譯器。
作品嘅「對應源代碼」喺目標代碼形式下,係指生成、安裝,以及(對於可執行作品)運行該目標代碼同修改該作品所需嘅全部源代碼,包括控制嗰啲活動嘅腳本。然而,佢唔包括作品嘅系統函式庫,或係用於執行嗰啲活動而未經修改但又唔屬於該作品嘅通用工具或普遍可得嘅自由程式。例如,對應源代碼包括與作品源文件相關聯嘅介面定義文件,以及共享庫同動態連結子程式嘅源代碼,若該作品係特別設計到需要佢哋,例如透過緊密嘅數據通訊或控制流程喺嗰啲子程式同作品其他部分之間。
對應源代碼唔需要包括用戶可以從對應源代碼其他部分自動重新產生嘅任何嘢。
以源代碼形式嘅作品嘅對應源代碼就係嗰個作品本身。
基本權限。
根據本許可證授予嘅所有權利,係喺程式嘅版權期內授予,並且只要滿足所述條件就不可撤銷。本許可證明確確認你喺未修改程式上運行嘅無限許可。本被覆蓋作品執行嘅輸出,只有當該輸出就其內容構成受覆蓋作品時,先受本許可證所覆蓋。本許可證承認你根據版權法所享有嘅合理使用或其他等效權利。
只要你嘅許可證本身仍然有效,你可以製作、運行同傳播你唔讓渡嘅受覆蓋作品,而唔受條件限制。你可以把受覆蓋作品讓渡畀其他人,唯一目的係叫佢哋專門為你作出修改,或為你提供運行嗰啲作品嘅設施,前提係你喺讓渡所有你唔控制版權嘅材料時遵守本許可證嘅條款。為你製作或運行受覆蓋作品嘅人必須完全代表你、在你嘅指導同控制下進行,並以禁止佢哋喺你同佢哋之間關係以外製作任何你有版權材料複本嘅條款為條件。
喺其他情況下嘅讓渡,僅可喺下述規定條件下進行。唔允許再授權;第10節令到再授權變得無需。
保護用戶法律權利免受反規避法影響。
任何受覆蓋作品都唔應被視為任何適用法律下作為有效技術措施嘅一部分,以履行1996年12月20日通過嘅 WIPO 著作權條約第11條或類似禁止或限制規避該等措施嘅法律之義務。
當你讓渡一個受覆蓋作品時,就喺法律上放棄任何禁止規避技術措施嘅權力,範圍係該等規避係通過行使本許可證關於該受覆蓋作品嘅權利而實現嘅,並且你聲明無意透過限制作品嘅操作或修改作為對作品用戶強制執行你或第三方禁止規避技術措施嘅法律權利嘅手段。
逐字副本嘅讓渡。
你可以以你收到嘅方式,喺任何媒介上讓渡該程式源代碼嘅逐字副本,條件係你喺每一份副本上顯著且適當地刊登一個適當嘅版權聲明;保留所有聲明本許可證及根據第7節加入嘅任何非許可條款適用於該代碼嘅通知;保留所有冇任何保證嘅聲明;並且向所有接收者一齊提供一份本許可證同該程式。
你可以對你讓渡嘅每一份副本收任何價格或者唔收費,並且可以就支援或保固保護收費。
讓渡修改後嘅源代碼版本。
你可以根據第4節嘅條款以源代碼形式讓渡一個基於該程式嘅作品,或由該程式修改而產生嘅修改內容,前提係你亦滿足以下全部條件:
a) 該作品必須帶有顯著嘅通知,註明你已經修改咗
佢,並且提供一個相關日期。
b) 該作品必須帶有顯著嘅通知,註明佢係
根據本許可證發佈,以及根據第
7節所加入嘅任何條件。呢個要求修改咗第4節中關於
「保留所有通知不變」嘅要求。
c) 你必須以整個作品嘅形式,整體地,喺本
發畀任何攞到副本嘅人嘅許可。呢個
許可因此會連同任何適用嘅第7節附加條款一齊適用,
適用於整個作品同佢嘅所有部分,
無論佢哋點樣包裝。呢個許可並唔畀你
以任何其他方式授權該作品,但如果你另行受到該等許可,呢個許可唔會使其無效。
(重複)如果你已經另外收到該等許可,呢個許可唔會令其無效。
d) 如果該作品有互動式用戶介面,每一個都必須顯示
適當嘅法律聲明;不過,如果程式有啲互動式介面冇顯示適當嘅法律聲明,
你嘅作品就無需要令佢哋顯示。
(獨立句)你嘅作品無需令佢哋顯示適當嘅法律聲明。將一個受保護作品同其他獨立分開且獨立嘅作品編輯成一個合集,如果呢啲其他作品本質上唔係受保護作品嘅擴展,亦冇被合併成一個較大型嘅程式,而係放喺儲存或分發媒介嘅一個卷宗入面,就叫做「彙編」;只要該彙編同其產生嘅版權冇被用嚟限制彙編用戶嘅存取或法律權利,超出各個作品本身允許嘅範圍。將受保護作品納入一個彙編,唔會令本許可適用於彙編其他部分。
傳送非原始碼形式。
你可以根據第4節同第5節嘅條款以目標代碼形式傳送受保護作品,前提係你亦根據本許可以以下其中一種方法一併傳送機器可讀嘅對應原始碼(Corresponding Source):
a) 將目標代碼隨實體產品一齊傳送,或者以實體產品具體體現,
(包括實體分發媒介),並附有
固定喺耐用實體媒介上嘅對應原始碼,
即慣常用於軟件交換嘅實體媒介。
b) 將目標代碼隨實體產品一齊傳送,或者以實體產品具體體現,
(包括實體分發媒介),並附有一份
書面要約,有效期至少三年,而且只要你為該產品型號提供備用零件或客戶支援,就需保持有效,
畀任何持有目標代碼嘅人(1)或(2):
(1)一份本許可所涵蓋嘅產品內所有軟件嘅對應原始碼嘅副本,
以慣常用於軟件交換嘅耐用實體媒介,價格不高於你實際執行呢種實體傳送嘅合理成本,或者(2)
可由網絡伺服器免費複製嘅對應原始碼嘅存取權。
c) 將目標代碼個別副本同一份提供對應原始碼嘅書面要約一齊傳送。
呢個替代做法只可偶爾同非商業性咁做,並且
只有當你係根據第6b小節接受咗帶有該等要約嘅目標代碼時先得。
d) 透過指定位置提供存取(免費或收費)嚟傳送目標代碼,並以相同方式同一個地方提供等同嘅對應原始碼存取,且唔收取額外費用。
你唔須要求接收者同時複製對應原始碼同目標代碼。
如果提供複製目標代碼嘅位置係一個網絡伺服器,對應原始碼可以置於另一個伺服器(由你或第三方運營),
該伺服器提供等同嘅複製功能,前提係你喺目標代碼旁邊保持清楚指示說明去邊度搵到對應原始碼。
無論係邊個伺服器託管對應原始碼,你仍然有責任確保佢喺需要期間內可用,以滿足呢啲要求。
e) 使用點對點傳輸方式傳送目標代碼,前提係你通知其他點對點節點喺邊度有按第6d小節向公眾免費提供目標代碼同作品嘅對應原始碼。
(同上)你須通知其他節點目標代碼同對應原始碼喺邊度公開免費提供。
一個可分離嘅目標代碼部分,如果佢嘅源代碼作為系統庫被排除喺對應原始碼之外,就唔需要包括喺傳送目標代碼作品時。
(附註)該可分離部分嘅源代碼係作為系統庫被排除,因而唔使包含喺傳送入面。
(保留)
(保留)
(保留)
(保留)
(保留)
(保留)
(保留)
(保留)
(保留)
(保留)
(保留)
(保留)
(保留)(保留)一個可分割嘅目標代碼部分,其源代碼因作為系統庫而被從對應原始碼排除,唔需要喺傳送該目標代碼作品時包含。
「用戶產品」係指 (1) 「消費產品」,即通常用作個人、家庭或者屋企用途嘅任何有形私人財產,或者 (2) 任何設計或出售嚟整入住屋嘅嘢。喺判斷一樣產品係唔係消費產品時,疑難個案應該有利於涵蓋範圍。對於一件特定用戶收到嘅特定產品,「通常使用」係指嗰類產品嘅典型或常見用法,唔理該特定用戶嘅身份,或者該特定用戶實際上點樣使用、期望點樣使用或被期望點樣使用該產品。一件產品係消費產品,無論該產品是否具有重大的商業、工業或非消費用途,除非嗰啲用途係該產品唯一重要嘅使用模式。
對於用戶產品,對應安裝資料("Installation Information")係指為咗由其對應源碼(Corresponding Source)嘅修改版本喺該用戶產品上安裝同執行被涵蓋作品嘅修改版本而所需嘅任何方法、程式、授權鍵或其他資訊。呢啲資訊必須足夠確保被修改嘅目標代碼繼續運作,喺任何情況下都唔會僅因為作出咗修改而被阻止或干擾。
如果你根據本節以物件代碼作品嘅形式喺用戶產品入面、連同、或者特別為喺用戶產品使用而傳送,而該傳送係作為一項交易嘅一部分,喺該交易中用戶產品嘅佔有權同使用權以永久或者固定期限轉移畀收受者(無論該交易點樣被界定),則根據本節傳送嘅對應源碼必須附上安裝資料。但如果你或者任何第三方都冇保留喺用戶產品上安裝被修改嘅物件代碼嘅能力(例如,作品已經安裝喺只讀記憶體 ROM),呢個要求就唔適用。
提供安裝資料嘅要求並唔包括繼續提供支援服務、保養或更新嘅要求,無論係對被收受者修改或安裝咗嘅作品,定係對已被修改或安裝該作品嘅用戶產品。當修改本身實質性同不利地影響網絡運作,或者違反網絡通訊嘅規則同協議時,可以拒絕網絡存取。
按本節傳送嘅對應源碼,以及提供嘅安裝資料,必須係以一種公開記錄嘅格式(並且有一個可以公開取得嘅源代碼形式嘅實現)提供,並且唔能要求任何解壓、閱讀或複製嘅特殊密碼或金鑰。
附加條款。
「附加許可」係指透過對本許可證之條款作出一項或多項例外而補充本許可證條款嘅條款。適用於整個程式嘅附加許可,喺適用法律允許嘅範圍內,應當視為被包含喺本許可證中。如果附加許可只適用於程式嘅部分,嗰部分可以喺嗰啲許可下單獨使用,但整個程式仍然受本許可證管轄,而唔受附加許可影響。
當你傳送一份被涵蓋作品嘅副本時,你可以選擇由該副本或該副本嘅任何部分移除任何附加許可。(某啲情況下,附加許可可被寫明要求喺你修改作品時自行被移除。)你可於你加入到被涵蓋作品嘅材料上放置附加許可,前提係你有或者可以俾出適當嘅版權許可。
儘管本許可證有其他任何規定,對於你加入到被涵蓋作品嘅材料,你可以(如果該材料嘅版權持有人授權)用以下條款補充本許可證條款:
a) 以不同於本許可證第15及第16節條款嘅方式放棄保證或限制責任;
(即)第15及第16節嘅條款;或
b) 要求喺該材料或由包含該材料嘅作品所顯示嘅適當法律通知中,保留指定嘅合理法律通知或作者署名;
(或)作者署名喺該材料或由包含該材料嘅作品所顯示嘅適當法律通知中;或
顯示喺包含該材料嘅作品所呈示嘅適當法律通知;或
c) 禁止誤導性表明該材料來源;或者
要求將該等材料嘅修改版本以合理方式標示為與原始版本不同;或者
以合理方式標示修改版本同原版有別;或者
d) 限制為宣傳用途使用該材料嘅許可,針對該材料嘅許可人或者作者之姓名;或者
作者或者許可人嘅姓名用於宣傳用途嘅限制;或者
e) 拒絕根據商標法授權使用某啲商號、商標或服務標記嘅權利;或者
對某啲商號、商標或服務標記嘅使用,拒絕根據商標法授權;或者
f) 要求由任何傳送該材料(或其修改版本)並以契約方式承擔對收受者嘅責任假設者,對該材料嘅許可人同作者作出賠償;
任何人將該材料(或其修改版本)連同契約性嘅責任假設一齊傳送時;
對該等契約性責任假設直接施加於該等許可人同作者嘅任何責任;
任何因呢啲契約性責任假設直接加諸於該等許可人同作者嘅責任。
上述任何非許可性附加條款都被視為第10節所指嘅「進一步限制」。如果你收到嘅程式,或者其任何部分,包含一則聲明話佢受本許可證管轄同時包含一項作為進一步限制嘅條款,你可以移除該條款。如果一份許可文件包含一項進一步限制但允許在本許可證下重新授權或傳送,你可以將受該許可文件條款管轄嘅材料加入到被涵蓋作品,但前提係該進一步限制唔會喺該等重新授權或傳送後存續。如果你按照本節加入條款至被涵蓋作品,你必須喺相關源文件中放置一個註明適用於該等文件之附加條款嘅聲明,或一個標示喺邊度可以搵到適用條款嘅通知。
附加條款(無論係允許性定係非允許性)可用另寫嘅許可證形式陳述,或者以例外形式陳述;上述要求兩種情況都適用。
終止。
除非本許可證明確允許,否則你唔可以傳播或修改被涵蓋作品。任何其他方式嘗試傳播或修改佢都係無效,並會自動終止你喺本許可證下嘅權利(包括第11節第三段授予嘅任何專利許可)。
然而,如果你停止所有違反本許可證嘅行為,你由某個特定版權持有人獲得嘅許可會被恢復: (a) 係臨時性嘅,除非且直到該版權持有人明確同最終地終止你嘅許可;以及 (b) 係永久性嘅,如果該版權持有人喺違規停止後嘅60日內唔通過某啲合理方式通知你該違規。
再者,如果該版權持有人以某啲合理方式通知你違規,且呢係你第一次由嗰個版權持有人收到任何作品違反本許可證嘅通知,而且你喺收到通知後30日內補救違規,你由該版權持有人授予嘅許可會永久恢復。
根據本節終止你嘅權利並唔會終止已經根據本許可證由你那度收取副本或權利嘅各方嘅許可。如果你嘅權利已被終止而未被永久恢復,你就唔符合第10節下就同一材料取得新許可嘅資格。
持有副本唔需要接受。
你唔需要接受本許可證先可以收到或運行程式嘅副本。僅僅因為使用點對點傳輸去接收副本而發生嘅被涵蓋作品嘅附帶傳播,同樣都唔需要接受。然而,除本許可證外,冇其他嘢賦予你傳播或修改任何被涵蓋作品嘅權限。如果你唔接受本許可證,進行呢啲行為就係侵權。因此,透過修改或傳播被涵蓋作品,你表示你接受本許可證以進行該等行為。
對下游收受者嘅自動授權。
每次你傳送被涵蓋作品時,收受者自動由原始許可人獲得一個執行、修改同傳播該作品嘅許可,受本許可證約束。你唔需要負責執行第三方對本許可證嘅遵守情況。
「實體交易」係指轉移組織控制權、或者實質上轉移一個組織嘅全部資產、或者分拆組織、或合併組織嘅交易。如果因實體交易而導致被涵蓋作品嘅傳播,該交易中每個收到作品副本嘅當事人亦會獲得其利害關係前任所擁有或根據前一段可以授予嘅所有該作品之許可,另外如果前任持有人擁有或可以以合理努力取得該作品嘅對應源碼,該接收方亦有權向前任持有人取得該對應源碼嘅佔有權。
你唔可以對本許可證授予或確認嘅權利行使施加任何進一步限制。例如,你唔可以對行使本許可證所賦予嘅權利徵收許可費、特許權使用費或其他收費,你亦唔可以發起訴訟(包括喺訴訟中提出交叉請求或反訴)聲稱製造、使用、出售、提供出售或進口該程式或其任何部分會侵犯任何專利權。
專利。
「貢獻者」係指一位版權持有人,授權根據本許可證使用該程式或基於該程式嘅作品。被如此授權嘅作品稱為該貢獻者嘅「貢獻者版本」。
貢獻者嘅「重要專利權利要求」係指由該貢獻者擁有或控制、無論係已經擁有定係將來會擁有、會被本許可證允許嘅某種方式去製造、使用或出售其貢獻者版本時所侵犯嘅全部專利權利要求,但唔包括嗰啲只有喺進一步修改貢獻者版本時先會被侵犯嘅權利要求。就呢個定義而言,「控制」包括以符合本許可證要求方式授予專利再授權嘅權利。
每位貢獻者根據其重要專利權利要求,授予你一個非排他、全球性、免版稅嘅專利許可,俾你製造、使用、出售、提供出售、進口以及以其他方式執行、修改同傳播其貢獻者版本嘅內容。
喺以下三段中,「專利許可」係指任何明確嘅協議或承諾,無論點樣稱呼,承諾唔去執行一項專利(例如明確允許實施某專利,或立約唔就專利侵權提起訴訟)。向一方「授予」該等專利許可意味住作出咁樣嘅協議或承諾,唔喺該方面前執行該專利。
如果你傳送一件被涵蓋作品,而你係有意識咁依賴一項專利許可,而該作品嘅對應源碼並冇透過公開可用嘅網絡伺服器或其他容易取得嘅方式,免費並根據本許可證條款供任何人複製,咁你必須要麼 (1) 令該對應源碼可咁樣取得,要麼 (2) 安排令你自己放棄就該特定作品享有該專利許可嘅利益,要麼 (3) 以符合本許可證要求嘅方式,安排將該專利許可擴展畀下游收受者。「有意識咁依賴」係指你實際知道如果冇嗰項專利許可,你喺某國家傳送該被涵蓋作品,或者你嘅收受者喺某國家使用該被涵蓋作品,會侵害嗰個國家內一項或多項你有理由相信係有效嘅可識別專利。
如果你喺單一交易或安排下根據或與之相關而傳送,或者藉安排傳送而傳播一件被涵蓋作品,並且向接收該被涵蓋作品嘅部分當事人授予一項專利許可,准許佢哋使用、傳播、修改或傳送該被涵蓋作品嘅特定副本,咁你所授予嘅專利許可會自動擴展到所有接收被涵蓋作品同基於其作嘅作品嘅接收者。
如果一項專利許可喺其涵蓋範圍內唔包括、禁止行使或以不行使為條件一項或多項本許可證明確授予嘅權利,嗰項專利許可就係「歧視性」嘅。你唔可以傳送被涵蓋作品,如果你係與一個從事軟件分發業務嘅第三方有一項安排嘅一方,根據該安排你基於你傳送該作品嘅活動程度向該第三方付款,而該第三方向任何會由你接收被涵蓋作品嘅一方授予一項歧視性專利許可 (a) 與你傳送嘅被涵蓋作品副本(或由嗰啲副本製造嘅副本)有關,或者 (b) 主要針對包含被涵蓋作品嘅特定產品或彙編,除非你喺2007年3月28日之前已經簽訂咗該安排,或者該專利許可係喺此日期之前授予。
本許可證內嘅任何內容都唔應被解釋為排除或限制喺適用專利法下你可能獲得嘅任何默示許可或其他侵權抗辯。
唔放棄他人嘅自由。
無需接受他人自由嘅放棄。
如果有人對你施加咗條件(無論係法院命令、協議定其他方式),而呢啲條件同本許可證嘅條件相抵觸,嗰啲條件都唔可以替你免除本許可證下嘅義務。倘若你無辦法同時滿足本許可證下嘅義務同任何其他有關義務去傳送一個受本許可覆蓋嘅作品,咁你就可能根本唔可以去傳送佢。例如,如果你同意嘅條款要求你向你傳送程式嘅人收取再傳送嘅版稅,咁唯一能夠同時滿足嗰啲條款同本許可證嘅方法就係完全唔去傳送呢個程式。
遠端網絡互動;與 GNU 通用公共許可證 一齊使用。
儘管本許可證有其他規定,如果你修改咗程式,而你嘅修改版本係支援透過電腦網絡同遠端用戶互動,你嘅修改版本必須顯眼地向所有透過網絡遠端互動嘅用戶提供機會,讓佢哋能夠取得你版本嘅對應原始碼(Corresponding Source),方法係由網絡伺服器免費提供對應原始碼嘅存取,透過某啲標準或慣常嘅軟件複製便利方式。呢個對應原始碼亦應包括根據下一段所納入、受 GNU 通用公共許可證 第3版覆蓋嘅任何作品嘅對應原始碼。
儘管本許可證有其他規定,你獲准將任何受本許可覆蓋嘅作品與根據 GNU 通用公共許可證 第3版授權嘅作品連結或結合成一個單一嘅合併作品,並傳送合併後嘅作品。呢個許可證嘅條款會繼續適用於作為受覆蓋作品嗰部分,但同佢結合嘅作品將繼續受 GNU 通用公共許可證 第3版管轄。
本許可證嘅修訂版本。
自由軟件基金會可能會不時發佈 GNU Affero 通用公共許可證 嘅修訂同/或新版本。呢啲新版本喺精神上會同現行版本相似,但喺細節上可能會有唔同,用嚟處理新嘅問題或顧慮。
每個版本都會有一個獨特嘅版本號。如果程式指出對某個編號嘅 GNU Affero 通用公共許可證「或任何更高版本」適用於佢,你可以選擇遵從嗰個編號版本或者自由軟件基金會日後發佈嘅任何更高版本嘅條款同條件。如果程式冇指定 GNU Affero 通用公共許可證嘅版本號,你可以揀任何自由軟件基金會曾經發佈過嘅版本。
如果程式指出某個代理(proxy)可以決定將來可以使用邊啲版本嘅 GNU Affero 通用公共許可證,而嗰個代理公開接受某個版本嘅聲明,嗰個聲明就會永久授權你為該程式選擇嗰個版本。
後來嘅許可證版本可能會畀你更多或唔同嘅權限。不過,你選擇遵從較新版本並唔會因此對任何作者或版權持有人加諸額外義務。
免責聲明(保證)
喺適用法律容許嘅範圍內,程式冇任何保證。除非書面另有說明,版權持有人及/或其他方提供程式係「按現況」而無任何形式嘅保證,無論係明示定隱含,包括但唔限於對適銷性(merchantability)同特定用途適合性(fitness for a particular purpose)嘅隱含保證。對程式質量及表現嘅全部風險由你承擔。若程式被證明有缺陷,你要承擔所有必要維修、修理或更正嘅費用。
責任限制。
除非適用法律要求或書面同意,否則任何版權持有人,或者任何以上述方式修改及/或傳送程式嘅其他一方,喺任何情況下都唔會就損害賠償向你負責,包括任何一般性、特殊、附帶或後果性損害,呢啲損害可能係因使用或無法使用程式而產生(包括但唔限於數據遺失或數據被錯誤呈現,或你或第三方承受嘅損失,或程式未能同任何其他程式配合運行),即使該版權持有人或其他一方已被告知該等損害嘅可能性。
第15及第16條嘅詮釋。
如果上文提供嘅免責保證同責任限制按其條款喺當地法律下無法生效,審理法院應適用最接近於就程式完全放棄一切民事責任嘅當地法律,除非該程式隨附嘅一份拷貝係以收費換取保固或承擔責任。
條款與條件完結
點樣將呢啲條款套用到你嘅新程式如果你開發一個新程式,並且你希望佢對公眾有最大嘅幫助,最好的方法係令佢成為自由軟件,俾所有人可以依照呢啲條款再分發同修改。
要做到呢點,將以下聲明附加到程式。為最有效表明免責保證,最安全嘅做法係將佢哋附喺每個原始檔案嘅開始;每個檔案至少應該有「版權」行同一個指向完整聲明所在位置嘅指引。
<一行用嚟寫出程式名稱同簡短描述佢做緊乜嘢。>
版權 (C) <年份> <作者姓名>
呢個程式係自由軟件:你可以重新散佈佢同/或修改
根據自由軟件基金會發佈嘅 GNU Affero 通用公共許可證 嘅條款,
自由軟件基金會,許可證第3版,或
(由你選擇)任何更高版本。
呢個程式係以期望佢會有用而發佈,
但係無任何保證;甚至連隱含嘅
適銷性或特定用途適合性嘅保證都無。請參閱
有關更多詳情,請參閱 GNU Affero 通用公共許可證。
你應該已經收到咗一份 GNU Affero 通用公共許可證 嘅副本,
隨程式一齊。如果冇,請見 <https://www.gnu.org/licenses/>。亦請加上點樣用電子郵件同紙本郵件聯絡你嘅資訊。
如果你嘅軟件可以透過電腦網絡同用戶遠端互動,你亦應該確保佢提供一個方法,俾用戶取得佢嘅原始碼。例如,如果你嘅程式係一個網頁應用,佢嘅界面可以顯示一個「原始碼」連結,帶用戶去一個代碼存檔。你可以用好多方法提供原始碼,而唔同方案對唔同程式會比較合適;就具體要求請參閱第13節。
你亦應該令你嘅僱主(如果你係以程式員身份工作)或就讀學校(如有)為該程式簽署一份「版權免責聲明」,如有需要。關於呢方面嘅更多資料,及點樣套用同遵守 GNU AGPL,請參見 https://www.gnu.org/licen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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